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


中国毒奶粉受害家长郭利启动索赔 追究企业责任

2017-04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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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利准备向两家奶制品公司要求履行支付当年承兑的赔款项。(郭利提供/记者乔龙)
郭利准备向两家奶制品公司要求履行支付当年承兑的赔款项。(郭利提供/记者乔龙)
中国“毒奶粉事件”受害患儿家长郭利遭奶制品企业构陷罪名,被判刑入狱五年后,经过9年上诉,日前获得广东省高院的无罪改判。4月13日,郭利启动索赔程序,追究相关施害企业的法律责任。

广东省高级法院4月7日裁定,蒙冤坐牢五年的北京肾结石患儿家长郭利“敲诈勒索罪”不成立,原审被告人郭利无罪。

4月15日,郭利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表示,他于13日启动对施害方索赔程序,打算向施恩奶粉和雅士利奶粉两家公司提出,要求其履行支付当年谈判所承兑的300万元款项,以及追究其相关施害人的法律责任。

他说,当年这两家公司主动提出赔偿:“证据表明,包括法院的裁定说是两家公司提出的(赔偿)。当时我们磋商是300万元,也就是说如果300万要兑现,当时他们要我到上海或杭州取钱和签协议的。当时我去了,就发生了后面的一些故事。现在既然翻过来了,我想通过所有的媒体,只要采访过我的几十家媒体宣告,要求这两家公司履行当年他们的承诺,支付这300万元,还有相关的赔偿。同时,要求对当年两家公司的相关当事人,进行相应的法律追究”。

郭利在2008年被揭发的“三聚氰胺奶粉事件”中,因揭发施恩公司和雅士利公司问题奶粉含三聚氰胺超出标准100多倍,向该公司索赔300万元;2010年被广东省潮州市中级法院以“敲诈勒索罪”判刑5年;2014年7月刑满出狱。郭利始终不服判决,他继续申诉,最终由广东省高院裁定无罪。

郭利说,他等待上述两家公司回复:“我们要看当年的涉事公司及现在的股东是怎么考虑。如果他们回应是一个方案,如果不回应,我会采取其它相应的法律行动”。

江苏连云港的结石患儿家长相庆玉认为,郭利案被广东高院裁定被告人无罪后,向施恩和雅士利奶企要求兑现承诺支付300万元,完全是正当行为。该案给郭利造成的人身伤害,远远不止此数,而毒奶粉给孩子留下了终身的创伤。他说:“雅士利作出的谈判结果,他们应该赔偿。对于孩子所受到的伤害,赔偿的金额一点也不多。另外,郭利作为结石宝宝家长受到的冤屈,不是用金钱衡量的。对于结石宝宝这个群体来说,我们拭目以待”。

相庆玉三岁的孩子因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,患双肾结石至今8年多。他曾找过专家会诊,耗尽积蓄。他感叹道:“当时检查出来双肾结石。我们家孩子当时的检查报告是(肾脏)泥沙状,并不是那些专家所说的,可以它自己排泄,不是那种情况。所以说专家之前所说解释,全是骗人的”。

“毒奶粉”造成中国数十万婴幼儿泌尿系统受感染,也令中国奶制品销售额一落千丈。时至今日,众多儿童家长不敢购买国产奶粉,转用进口奶粉。



特约记者:乔龙   责编:何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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