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7月19日星期二

深圳女子派出所报案被警拒 双方冲突事主被打迫认错

在 深圳,一名年轻女子到罗湖区南湖派出所报失,要求立案。因警察不立案,双方发生口角。警察将她戴手铐并捆绑十多小时后释放。当事人朋友杨女士告诉媒体记 者,该女子被四五个警察殴打,身上多处受伤,被要求认错后才获释。罗湖警方说,是该女子醉酒先动手打人,并否认警察打人。舆论质疑中国警权过大,警员素质 低下。
据深圳新闻网7月18日报道,17日晚,有网友发微博称,16日凌晨1点,因化妆包箱遗落在出租车上,自己因此去深圳市罗湖区南湖派出所报案,被四五名警察殴打,并拘留了10多小时,强行承认错误后,才被允许离开派出所。
第二天中午11点,深圳南湖派出所官方微博针对此事做出回应称,16日0时许,接到杨某茹(女,24岁,深圳人)酒后来所报案称其化妆箱遗失在出租车上,要求民警立案帮其找回。因其酒后情绪激动,在派出所内辱骂民警,严重影响办公秩序,民警依法将其控制并约束至酒醒,期间民警警服被其撕扯。整个过程警方依法依规,派出所内均有录像。当日15时许,因其酒醒后认错态度良好且情节较轻微,警方先行让其离开待作进一步处理。目前,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。
不 过,《京华时报》也转发了事主杨女士的消息,却是另一个版本,称“因情绪激动,对警察说了‘他妈的’的脏话,四、五名警察上来把当事人的头部摁在地上,开 始殴打致满脸都是血,后来更被拷住并拖到搜身室,将身上手机等物品没收,并强行穿上捆绑服。”发微博的杨女士告诉京华时报记者,事发前一共喝了一两杯啤 酒,并没有喝醉。
罗 湖区公安分局指挥处公关室一位值班人员称,事发时女子强制要求立案,但遗失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,民警未予立案。女子在派出所调查时处于醉酒状态, 并先动手。他表示,民警不会对女子进行殴打和推搡,只会对其依法进行约束,穿上约束衣,放在醒酒室中醒酒。记者询问女子脸上的伤是否为民警殴打所致?警方 否认,并称具体细节将会在微博上公布。
上述消息在网络上热传,有网民批评警方不敢面对事实,不敢回答有没有殴打该女子,要求公开录像。湖南网民“公民小彪”,7月19日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称,警察的权力过大,导致类似事件时有发生:
“没有约束,没有监督,造成他们肆无忌惮,为所欲为。执法机关不能进行暴力殴打,你可以采取一些约束身体的措施。我认为,警察做这件事很荒唐,这也是中国政治制度使然。权力得不到约束与制衡,缺乏反对声音”。
维权律师江天勇对此表示,中国警察最大的问题确实是警权过大:
“中 国完全是一个警察国家,警察的权力基本上很难受到来自于民众的监督。另一方面,公权力在配置上也不能够相互制衡。在警察权力过大的情况下,很多时候显示出 来的是一些警察任性,警察个人素质不佳。这些往往都是表面的,根本的原因就是因为,警察长期无法受到公权力内部的权力平衡的制约,也无法接受公众的监 督”。
江天勇说,中国各个领域都是在权力支配下运行,因此谈不上职业伦理,表面上是个人素质问题,实际是权力不被监督。
重庆网民潘先生对记者说,警察殴打民众在中国大陆,及其普遍:
“特别是在普通百姓在针对公权力的时候,希望公权力为他服务或者保护的时候,警察的心理并不是为老百姓服务。有些警察口口声声说,我们就是一个暴力的机器。他们应该是服务于人民的,他们觉得我是来管你的”。
不少网民对深圳警方表示失望,“蜘蛛Yi”称,深圳,一个没有归属感的城市,人民散沙一盘,公权力便可以肆意妄为,无恶不作。网民“行走的合金雕塑”称:王大使说了: 你了解中国吗,你去过中国吗,吧啦吧啦,总之,中国是有人权的。打了你也是有人权的。
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石山/嘉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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